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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之“恶”

时间:2024-04-29 18:52:48来源:天理良心网 作者:综合

社会之“恶”

如果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孤岛之上,恶或者说孤岛上只有一个人,恶那这个人无论是恶毁掉孤岛上所有的树木,还是恶在孤岛上培植一片郁郁葱葱的木林,这个人的恶思想和行为方式都无所谓善和恶。可人类生命一开始,恶即是恶有男女的,有男女就有欲望、恶感情、恶理智、恶思维上…的恶不同。


如果男女因为生存和生活的需要,结合在一起,恶便自然有了孩子,恶继而有了夫妇之爱,恶有了父母对子女之爱,有了孩子对父母之爱,便有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亲和相爱, 相亲相爱就成为了人首要的“善”,与之相反的是不尽夫妇之责,不尽父母之责,不尽子女之责,就被当成首要的“恶”。


当一个一个的家庭和血亲结合在一起,就逐渐发展成为了族群。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族群或者族群中大部分人有利的时候,我们可以看作“社会之善”,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族群或者族群中大部分人不利的时候,我们当做为“社会之恶”。


从孔子开始计算,我国的总体的社会文化方向,都处于儒家思想笼罩之下,儒家思想先后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、孟子、荀子的确立,到西汉董仲舒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家”,在南北朝、隋唐佛教思想的影响,儒家思想在宋朝由程颢、程颐、朱熹对旧的儒家新的解注后达到了一个高峰。为政者在社会治理上更注重“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”,强调“灭人欲,存天理”以达到天下平的目的。“社会之善”更偏重家庭、族群伦理方向,“家齐”才可能“天下平”,家成了“社会之善”之始。而西方社会,基督文明,在上帝创造亚当和夏娃后,当亚当和夏娃因个人自由意志偷吃禁果时,“原罪”或者“原恶”更多看作是个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,而后中世纪的1000年,在某一个程度上可以说是和基督文化斗争的1000年,所以,西方人,从文明一开始,从社会、政治角度看,便认为个人“善”,则“社会”善,个人“治”,则“天下”治。个人之“善”即成为“社会之善”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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